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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院再釋房市利多 都更容積率放寬為2倍

by Mic Tyson

行政院長張俊雄對房市釋出利多,行政院同意突破現行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限制,將比照日本模式,列出「策略性再開發地區」,將現行的建築基地法定容積1.5倍的獎勵容積,擴大為2倍的法定容積,或者0.3倍的法定容積加上原建築容積,放寬為0.5倍法定容積加上原建築容積。

內政部長李逸洋宣布,這項政策將可望在五年內增加200個都市更新案,以每案約50億元計算,可產生一兆元的民間資金投入都市更新,而其經濟效益則為兩倍,因此可望產生二兆元的經濟效益,有助國家整體經濟發展。

相關官員表示,由於這項政策再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,必須再送回內政部部務會議,程序上最快明年初才可望實施。

此一政策將使北高捷運及高鐵沿線的場站周圍,還有水岸、港灣,及老舊社區等,有機會成為高度增值地段。營建署表示,內政部將立即成立一個中央級的都市再開發機構,將由經建會與民間企業,共同籌組一個事業機構,專責在北、中、南各地投資,或提供資金協助民間的都市更新機構。

營 建署舉例,行政院選定的策略性再開發地區,放寬獎勵容積由現行最高1.5倍提高至2倍,若以「住四」土地為例,法定容積為百分之三百,即一坪土地可蓋三坪 房屋,在現有獎勵下一坪土地可蓋四點五坪房屋,行政院昨天的新獎勵,一坪土地將可以蓋到六坪房屋,在建蔽率不變的情況下,樓層可望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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