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洪凱音�台北報導】
房市價格向下修正,銀行房貸放款更謹慎,房貸戶只要逾期繳款兩個月,銀行將提前送交資料到債務催收中心,等於提前進入查封、拍賣階段;銀行主管建議,客戶若一時失業或無力負擔,不妨提前與銀行協商,避免唯一的棲身之地成了銀拍屋、法拍屋。
銀行主管透露,過去房市景氣好,客戶逾期繳款六個月以上,銀行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。但在亞洲金融風暴、卡債風暴後,銀行悄悄將六個月的期限縮短為三個月,近期內,受到美國次級房貸、台灣房市緊縮影響,不少銀行將三個月的期限改為兩個月,等於加速房屋拍賣流程,銀行深怕房市下跌,降低未來債權收回的比重。
銀行房貸部門指出,房貸戶只要逾期繳款一個星期,就會接到銀行的致電通知,若逾期超過15天,銀行將會派專員到府拜訪,了解客戶的繳款情況,情況嚴重者,主管甚至要求專員寫追蹤報告;經上述過程,房貸戶仍未按期繳款,銀行將把這個個案送到債務催收中心集中處理,並待法院裁定查封、扣押的處理,而物件走到拍賣程序,將達六個月以上。
主管強調,銀行對逾期繳款戶採取法律行動,目的是保障債權,不是以拍賣房屋為目的,因此,當專員致電或到府拜訪催收房貸時,不妨拿出誠意與銀行溝通,避免過去努力繳房貸的心血化為烏有。
面對房貸負擔的困難,與銀行協商可朝兩大方向進行,以減輕每月的還款壓力。首先,向銀行爭取房貸本金寬限期,或將房屋貸款的期限從20年延長至30年,對貸款戶來說,都是減輕每月還款的壓力;而對銀行來說,各種方式都可酌情考量,總比貸款淪為逾放來得好。